前言
本标准在编写规则上采用GB/T 1.1—2000、GB/T 1.2—2002的规定。
本标准依据GB/T 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199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了本公司实验室设备的规格、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于2003年8月首次发布。
实验室用柜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实验室用柜桌的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30-1993 漆膜硬度测定法 摆杆阻尼试验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
GB/T 1736-1979 绝缘漆漆膜制备法
GB/T 1743-1979 漆膜光泽度测定法
GB/T 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357.1-1989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4-1989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柜类稳定性
GB/T 10357.5-1989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5105.1-94 模压刨花制品 家具类
QB/T 3814-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外观质量测试方法
QB/T 3821-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
3、型号与基本参数
型号命名
4、技术要求
4.1 产品外形长、宽、高的极限偏差见表1规定。
表1 mm
分类 |
极限偏差 |
折叠式 |
±6.0 |
非折叠式 |
±5.0 |
4.2 形状和位置公差
形状和位置公差见表2规定。
表2 mm
项 目 |
试件名称及规格 |
允许值 |
翘曲度 |
面板、正视面板件 |
对角线长度≥
1400 |
≤3.00 |
<1400
≥700 |
≤2.00 |
<700 |
≤1.00 |
底脚平稳性 |
|
≤2.00 |
平整度 |
面板、正视面板件 |
≤0.20 |
邻边垂直度 |
对角线长度 |
≤2.00 |
缝 隙 |
门 |
≤2.00 |
抽屉 |
≤2.00 |
4.3 用料要求
4.3.1 产品使用的木制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木材含水率为≤15%;
b)节子宽度不超过可见材宽的1/3,直径不超过12mm的,经修补后不影响结构强度和外观的,可使用;
c)其他轻微材质缺陷,如裂缝,钝棱等,应进行修补加工,不影响产品结构强度和外观的可以使用。
4.3.2 产品使用其他的各种材料,应符合相关的标准规定。
4.4 外观要求
4.4.1 金属件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材和冲压件不允许有裂缝;
b)管材无叠缝,焊接无错位和结疤;
c)冲压件无脱层;
d)焊接处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刃口或棱角;
e)铆钉应端正圆滑,无明显锤印。
4.4.2 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穿。
4.4.3 铆接处应无漏铆,脱铆。
4.4.4 涂(镀)层应无剥落,返锈,和粘漆。
4.4.5 电镀层外露部位不得有烧焦,起泡,露底,针孔,裂纹,花斑,明显划痕和毛刺。
4.4.6 金属件漆膜涂层不得有露底,凹凸,疙瘩,皱皮,飞漆,色差,明显流挂和图案缺损。
4.4.7 木制件漆膜涂层应无露底,积粉,杂渣,漏嵌腻子,刷毛,涨边,缩孔,色差,过楞,流挂,皱皮,白点和明显粒子。
4.4.8 木制件表面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a)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应进行封边处理;
b)榫接合处应涂胶,榫及零部件结合牢固,外表结合处缝隙不大于0.2mm;
c)塞角,栏屉条等支承零件的结合应牢固,装板部件的配合不得有松动;
d)薄木或塑料贴面无明显透胶,凹陷或压痕
e)外表应倒棱,圆角圆线应一致;
f)启闭配件应灵活,折叠产品应折叠灵便,不得有自行折叠现象;
g)产品应贴商标或厂名。
4.5 产品理化性能要求
产品理化性能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分类 |
项目 |
技术指标 |
烘漆喷塑涂层 |
硬度 |
≥0.4 |
冲击强度 |
≥3.92J无剥落裂纹皱纹 |
耐腐蚀 |
耐盐水1h不得有锈蚀鼓泡开裂 |
附着力 |
不低于3级 |
光泽度 |
≥65% |
电镀层 |
结合力 |
镀层不应有起皮或脱落现象 |
粗糙度 |
Ra≤1.25μm |
抗盐度 |
锈点≤20点/dm2 |
铬层厚度 |
≥0.3μm |
电化层 |
氧化膜厚度 |
≥3μm |
木制件表
面漆膜 |
耐液 |
10%碳酸钠24h,30%乙酸24h,不低于3级 |
附着力 |
不低于3级 |
耐湿热 |
70℃ 16-24h不低于3级 |
耐磨 |
漆膜2000转;浸渍纸、PVC贴面400转,不低于3级 |
耐冷热温差 |
温度40±2℃,-20±2℃,相对湿度98%-99%,三周期无鼓泡裂缝和明显失光 |
光泽度 |
不低于3级 |
4.6 产品力学性能要求
4.6.1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应按GB/T 10357.1-1989中第7.1、7.2条规定的试验项目合格。
4.6.2 柜类稳定性应按GB/T 10357.4-1989中第5.1、5.2、5.3条规定的试验项目合格。
4.6.3 柜类强度和耐久性应按GB/T 10357.5-1989中第6、7、8章规定的试验项目合格
5、试验方法
5.1 主要尺寸与极限偏差测定
用每米误差不大于±0.6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对安放在平板上或平整地面上的试件进行测定。
5.2 翘曲度测定
将钢直尺放在被测件的对角线上,用塞尺测量对角线中心位置的间隙。
5.3 底脚平稳性测定
应采用塞尺。测定时,将试件放置在平板上,测量某一底脚与平板间距离。
5.4平整度测定
用水平仪测量器具放在试件被测表面不平整程度最严重的三个部位,测量0-150mm长度内与基准线的距离,以其中一个最大值为评定值。
5.5 邻边垂直度测定
用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矩形试件的两对角线,其差值即为邻边垂直度。
5.6 缝隙测定
用塞尺进行测量每边的最大缝隙。
5.7 外观检验
应在自然光或60W日光灯下,视距为700mm—1000mm由三人共同检查,以两人以上相同结论为评定结果
5.8 理化性能
5.8.1 硬度按GB/T 1730-1993规定试验。
5.8.2 冲击强度按GB/T 1732-1993规定试验。
5.8.3 耐腐蚀按GB/T 1736-1979中3.2条加温耐盐水法规定试验。
5.8.4 附着力按GB/T 1720-1979规定试验。
5.8.5 光泽度按GB/T 1743-1979规定试验。
5.8.6 结合力强度按QB/T 3821-1999规定试验。
5.8.7 表面粗糙度按QB/T 3814-1999规定试验。
5.8.8 盐雾试验按GB/T 3325-1995中5.12.2条规定试验。
5.8.9 厚度试验按GB/T 3325-1995中5.12.2条规定试验。
5.9 力学性能
5.9.1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应按GB/T 10357.1-1989中第7.1、7.2条规定试验。
5.9.2 柜类稳定性应按GB/T 10357.4-1989中第5.1、5.2、5.3条规定试验。
5.9.3 柜类强度和耐久性应按GB/T 10357.5-1989中第6、7、8章规定试验。
6、检验分类
6.1 产品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出厂检验项目:产品外型极限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用料要求、外观要求。
6.2.2 必要时,由购销双方协议,增加检验项目。
6.2.3 抽样与组批规则
6.2.3.1 单件产品和成套产品出厂检验应全数进行检验,但当全数检验有困难时,可实行抽样检验.
6.2.3.2 抽样检验按表5规定
表5 件(套)
检验批数量 |
抽取受检产品数 |
合格判定数(Ac) |
不合格判定数(Re) |
1-25 |
5 |
0 |
1 |
26-50 |
8 |
1 |
2 |
51-90 |
13 |
2 |
3 |
91-150 |
20 |
3 |
4 |
151-280 |
32 |
5 |
6 |
281-500 |
50 |
7 |
8 |
501-1200 |
80 |
10 |
11 |
>1200 |
125 |
14 |
15 |
6.2.4 检验结果评定
6.2.4.1 单件产品质量如出现一台项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
6.2.4.2 批产品质量经抽样检验的结果按表5规定评定:样本中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c,评定本批次产品为合格批,样本中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e时,则评定本批次产品为不合格批。
6.3 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试制在客户提出要求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当产品生产规模达到连续生产1000套以上时,每年不少于一次;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各项规定。
6.3.3 抽样和组批规则
6.3.3.1 型式检验应采用抽样检验方法.在母样中编号后随机抽取检验子样。
6.3.3.2 单件产品的样本数不低于5件,从中随机抽取2件送检。
6.3.3.3 成套产品的样本数不低于3件,从中随机抽取1件送检。
6.3.3.4 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的样板一般应在样品上直接取得,也可以在与受检产品相同的工艺条件下制作。样板的规格尺寸和数量见表4。
表4
测试内容 |
试样材料 |
试件数量(块) |
试件厚度(mm) |
试件大小(mm) |
漆膜硬度 |
玻璃板 |
3 |
3-5 |
100*100 |
漆膜附着力 |
马口铁板 |
3 |
0.20-0.30 |
50*100 |
漆膜冲击强度 |
马口铁板 |
3 |
0.20-0.30 |
50*120 |
漆膜耐腐蚀 |
普通低碳薄钢板 |
3 |
0.8-1.5 |
70*150 |
漆膜光泽度 |
玻璃板 |
3 |
2-3 |
20*90 |
漆膜耐湿热 |
普通低碳薄钢板 |
3 |
0.8-1.5 |
70*150 |
6.3.4 检验结果评定
6.3.4.1 型式检验不合格项目超过1台项时,即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3.4.2 产品经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复检。
6.3.4.3 复检时应对型式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成品出厂应有制造厂名(商标)、厂址及合格标志。
7.2 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防止损伤或雨淋。
7.3 成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不可日晒、堆叠时应衬垫物,以防压损。
柜体表面应用材料技术数据资料
力沃实验室家具柜体表面应用材料主要为高级麻面装饰板,该装饰板是采用专用纸浸渍高压三聚氰胺树脂、酚醛树脂,经高热、高压制成装饰板,产品具有色鲜艳,表面光洁,耐磨、耐火、耐污染腐蚀等优点。复贴于中密度纤维板基材上,是各种类型实验(化验)室家具柜体的理想应用材料。
(一) 规格:2400mm(长)*1200mm(宽)*0.8mm或1mm(厚)
长度和宽度公差±5mm,厚度公差±0.12 mm
(二)物理及力学性:
耐沸水煮(30分): 增重%≤12
耐干热(20分): 开裂鼓泡,允许有轻微光退
耐冲击(钢球Φ19mm,重量28克,高度100mm): 无裂纹
表面耐磨(粒度180,0/3 纱布砂纸): 磨耗值小于0.08克/100转
抗拉强度(横向公斤/mm): /500公斤
耐老化(45±C,光源炭棒电弧,72小时): 无龟裂
(三)耐化学及污染
酸类:10%硫酸,10%硝酸,20%盐酸,80%磷酸,60%蚁酸,
40%醋酸,40%氢氟酸,冰醋酸。
碱类:20%氢氧化钠,20%氢氧化钾,10%氢氧化氨。
溶剂类:四氯化碳,二硫化碳,丙酮,甲醛液,甲醇,
醋酸乙烷,苯,二甲苯,甲苯,乙醚,乙醇,丁醇,
丁酮,三氯甲烷,汽油,苯酚液,氯甲烷,二氧己环。
溶液类:食用醋,食用酱油,红、蓝、黑墨水,
红汞药水,紫药水,碘酒,浓茶,高锰酸钾。
(四)耐火性(按GB/T2406-93塑料燃烧性,氧指数法):29~37(FV-0级)。
(五)保养与维修:
耐火装饰板表面可用温水和清洁剂(如洗手与洗盘、碟用肥皂、肥皂粉)来清洗。切勿使用含有磨料清洁粉,以防损坏装饰表面。可用次氯酸盐漂白剂来消除顽固的污迹,然后再用清水洗净。
耐酸碱理化板的抗化学和污染性能
酸类:
硝酸(任何浓度)** 醋酸99%浓度 硫酸(任何浓度)**
HCL盐酸(任何浓度) 磷酸(任何浓度) 甲酸(任何浓度)
乙酸(任何浓度) 氢氟酸48%浓度* 王水
铬酸* 高氯酸 苦味酸1.2%
丹宁酸 尿酸
碱类:
四氯化碳 二硫化碳 三氯乙烷 醋酸戊酯 四氢呋喃甲醛 醋酸乙酯 二氯乙烷 二氯甲烷 二甲苯 乙二胺四乙酸
甲醇 甲苯 正乙烷 乙醇 氯仿 苯酚* 二甲基甲酰胺 戊醇 甲酚 丙酮 氯苯 丁酮 丁醇 萘
盐类:
氢氧化钠(任何浓度) 硫化钠15% 氢氧化氨(任何浓度)
普通试剂:
氯化钠5% 次氯酸钠 双氧水3% 磷酸钠30% 氰硫酸钠
氧化锌(任何浓度) 乳酸酯 蔗糖50% 汽油
煤油 矿物油 植物油 铬酸钠 高锰酸钾
硝酸银 福尔马林 本尼迪特溶剂 磷酸盐缓冲液 硫酸铜
凡士林 铝试剂 甘醇 松油 石脑油
丙烯酸甲酯 红药水 实验室去污剂 卡尔费歇试剂 尿素
熔纤剂(乙二醇乙醚) 磷酸铵 碘 红汞 聚乙烯吡咯酮碘 碘酒 硫柳汞 桉树醇
普鲁卡因 氯化苄基 氧化锌软膏 二甲基 烷基鞍
杂酚皂液(来苏儿) 芳香胺 百里酚&醇
樟脑化二氯苯酚 丁子香酚 氧化钠 蒙塞尔盐溶液(低硫酸铁)
耐酸碱理化板的物理特性
NEMA标准测试内容 #390-60 #390-90 NEMA标准(VGP数值)
耐刮性(N) 2.5 4.5 N/A
耐磨性(圈数) >700 >700 400(最小)
耐沸水 无影响 无影响 轻微影响
耐高温 轻微影响 轻微影响 轻微影响
耐辐射热(秒) 200 200 80(最小)
耐污染
试剂1-10 无影响 无影响 无影响
试剂11-15 无影响 无影响 中度影响
尺寸稳定性
砂磨方向 0.50% 0.50% 1.1%(最大)
垂直砂磨方向 0.80% 0.80% 1.4%(最大)
耐冲击性 1524mm 1524mm 508mm
可清洁性(圈) 10 10 25(最大)
起泡时间(秒) 70 70 40
可后成型性 弯曲最小半径:15mm 弯曲最小半径:15mm 所有弯曲径:13mm
后挡水弯曲 后挡水弯曲
最小半径: 5mm 最小半径:5mm
外表 无ABC缺陷 无ABC缺陷 无ABC缺陷
测试过程:将以上试剂直接接触威盛亚耐酸碱理化板,并覆上25.4mm的玻片,防置16小时,观察其变化.
注: * 光洁度或颜色发生轻微变化.
** 导致轻微损伤,损伤程度与试剂的浓度及放置时间成正比.
实验室用PP水槽检验项目及结果
试液名称 |
试液浓度% |
浸泡24小时后表面粗糙变化 |
硝酸 |
40 |
无变化 |
冰醋酸 |
50 |
无变化 |
硫酸 |
30 |
无变化 |
盐酸 |
36 |
无变化 |
氢氟酸 |
40 |
无变化 |
二硫化碳 |
99 |
无变化 |
氯仿 |
99 |
无变化 |
丁酮 |
99 |
无变化 |
氢氧化钠 |
40 |
无变化 |
四氯化碳 |
99.5 |
无变化 |
硫化钠 |
10 |
无变化 |
次氯酸钠 |
10 |
无变化 |
双氧水 |
3 |
无变化 |
高锰酸钾 |
10 |
无变化 |
红汞 |
2 |
无变化 |
碘酒 |
2 |
无变化 |
溴百里香酚蓝 |
1 |
无变化 |
酚酞 |
1 |
无变化 |
|